人夫偕女到摩鐵「看電視」 挨告不起訴
2014/10/29 14:55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新北市54歲沈姓男子今年4月25日晚間,與周姓女子(54歲)到桃園縣大溪鎮1家汽車旅館開房間休息,結果被一路尾隨的沈妻偕同徵信社當場逮著,沈妻對丈夫與周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檢方因查無通姦證據,今天以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調查,沈男與45歲的周女表示2人只是好朋友,當時進入摩鐵只有在房間裡看電視,根本沒發生性行為。檢察官勘驗沈妻提出的現場錄影光碟與拍攝的照片,發現沈男與周女並非被「抓姦在床」,而是衣著完整的在房間內,且因沈妻提不出其她通姦罪證,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