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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上國道渾然不知 警方出動3車攔人

陳男被警方攔下,帶回國九隊頭城分隊偵訊。(記者王揚宇截圖)

陳男被警方攔下,帶回國九隊頭城分隊偵訊。(記者王揚宇截圖)

2014/10/28 11:02

〔記者王揚宇/宜蘭報導〕宜蘭縣68歲陳姓男子幾杯黃湯下肚後,昨天晚上騎125c.c.機車,上國道5號羅東交流道南向入口,還逆向往宜蘭方向行駛,用路人發現後報警,警方出動3輛巡邏車攔人,約10分鐘許攔下陳男,酒測值0.65;陳男除會先吃上3000元的逆向違規罰單,今天也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昨天晚上7點20分許,有民眾向警方通報,在國道5號南向45.2公里處,有人騎機車沿內線車道路側,往宜蘭方向逆向行駛,國道公路警察局第9公路警察大隊出動3輛巡邏車,進行攔查,最後在36.2公里處攔下他;據了解,羅東南向入口為48.3公里處,等同於陳男冒險在國5騎了約12公里。

記者追問陳男為何會上國道?陳男僅說自己不是殺人放火嫌犯,他是喝醉酒方向搞不清,迷迷糊糊,如果知道是國道,也不會冒險上去;警方攔查時,第一時間陳男還拒停,繼續騎下去,2分鐘後被在前方守候的巡邏車攔下。

由於當時正值下班時間,南下車輛不少,所幸警方及時將陳男帶下,避免悲劇發生,但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逆向騎車上國道,將吃上1張3000元的罰單,還得面對公共危險罪嫌等刑事責任。

陳男(右,紅衣)直說自己喝醉酒才不知道自己誤闖國道,否則也不會上去。(記者王揚宇攝)

陳男(右,紅衣)直說自己喝醉酒才不知道自己誤闖國道,否則也不會上去。(記者王揚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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