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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安親班老師猥褻 畫流淚娃娃向母道歉

2014/09/10 13:36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苗栗縣一名國小3年級女童長期遭安親班男老師猥褻,她不敢告訴母親,經過同學的鼓勵,才寫信給母親告知此事,並在信中畫上2個流淚的娃娃圖案,事後男老師坦承犯罪並與被害女童的家長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審理之後,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

判決書指出,這名男子在一家安親班擔任老師,並負責接送小朋友到安親班上課,而這名被害女童從國小1年級時就在此上課,長期遭男老師撫摸下體,但她因年紀太小而不敢張揚,只能默默忍受。

到了國小3年級時,女童不願再去上課,但男老師還是開車到學校,要求女童上車,讓她相當恐慌,最後經過同學的鼓勵,才寫信給母親告知此事,而信中內容不但向母親表達歉意,還拜託媽媽不要罵她,並畫了2個流淚的娃娃圖案。

女童母親得知此事之後,立刻對男老師提告,檢方偵辦之後依強制猥褻罪嫌將他起訴,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男老師已坦承犯罪並與被害女童的家長達成和解,因而駁回上訴,仍然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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