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因公受傷 復工卻被調職減薪
2014/05/24 16: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因公受傷,卻被調職停薪?友達光電台中廠一名余姓工程師,今年2月保養機台時,左腳被夾傷骨折。休養後復工卻發現,公司以受傷時未遵守作業規定、及違反採購規定為由,未予調薪。同時還被調整為行政工作,導致月薪少了1萬元,等於是變相減薪。友達光電公關人員則解釋,是基於保護員工才調整工作。而目前中科管理局,已經受理申訴,將進行調解。
余姓男子表示,今年2月保養機台時,被夾傷骨折,治療後上石膏,休養六個禮拜。而他進友達當工程師3年多,月薪加上值班費大約五萬多,公司每年固定調薪1、2千元,但他4月7日傷後復工,卻發現不但沒被加薪,還被調整為行政工作,月薪少了1萬元,等於變相減薪。
他向公司反映,主管卻回應是他保養機台時未依規定掛告示牌,違反公司「保命條款」,且採購零件時將較高的單價拆成多筆較低的價格來請購,亦違反公司規定,才未調薪。
友達光電公關人員則表示,余姓員工是因去年績效表現不佳、工作態度不理想,才未獲調薪,與其工作受傷無關,調整工作則是基於保護員工避免其再度受傷。
但余姓男子說,公司的9大保命條款並未規定保養機台必須掛告示牌,且他是今年受傷,不應納入去年考評,而採購拆單在事前都會經主管授意。中科管理局目前已受理余男申訴,將安排余男與公司進行勞資爭議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