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違憲 逾300學者律師力挺判決
2025/12/22 05:30 記者林欣漢、吳昇儒/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五位大法官十九日宣告「憲法訴訟法」違憲,公民團體發表聲明力挺。圖為去年十二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草案。(資料照)
憲政民主回歸正軌的第一步 讓台灣走出困局 追尋最大公約數
憲法法庭五位大法官十九日宣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立法院國民黨團擬在立法院會對五位大法官提出譴責案,今日將告發五位大法官及憲法法庭濫權瀆職。對此,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等廿多個公民團體、逾三百名學者和律師昨發出共同聲明,力挺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聲明表示,這是使憲政民主回歸正軌的第一步,期盼持續的公共討論,讓台灣走出憲政民主的困局,共同追尋自由民主憲政的最大公約數。
參與連署的包括多位公私立大學的法學教授,包括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孫迺翊、薛智仁、謝煜偉、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林勤富、陳仲嶙、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信安、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張嘉尹,以及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廖福特、林建志等多位學者。
共同聲明指出,過去一年,行政權與立法權的衝突日益加劇,扮演中立仲裁者的大法官卻無法進行裁決,司法權失去制衡行政與立法的功能。牽涉人民基本權利保障的大量案件無法被審理,也使憲法基本權利保障的理想被架空。
肯定五位大法官 保障基本人權
聲明肯定五位大法官的判決,回復憲法法庭解決爭議、保障基本人權的功能。大法官在這次的判決中,適用「程序重大明顯瑕疵」的標準,指立法院的法案制訂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時,將被宣告違憲無效。這促使立法者未來必須避免濫用多數暴力,使立法程序回到公眾充分知情、溝通與充分審議的正軌。該憲判也確立大法官僅受合憲「憲訴法」拘束的原則,劃出司法權與立法權間的分際,確保憲法法庭受立法院癱瘓的困境不再發生。
確保憲法法庭 不受立法院癱瘓
聲明強調,作成此次判決的憲法法庭絕非「未合法組成」。過去一年,三位大法官長期缺席評議會議,並選擇透過「職務外」行為發表公開聲明的狀況,已使社會大眾對憲法法庭之信賴造成傷害,此狀況應視同三人自行迴避。
聲明表示,本案大法官的現有總額應為五人,舊法三分之二評議門檻應為四人,五位大法官自得依憲訴法第卅條第一項進行合法審判,因而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為合憲的有效判決。
民間司改會昨也發表聲明,指該判決可避免立法權架空司法權,能回復其節制立法及行政濫權功能,可維持三權分立原則,籲民眾及法律專業人士,共同支持該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