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特別費 柯市府處長陳榮興判刑
2024/05/01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的公園路燈管理處長陳榮興,任內幫兒子慶生,爽嗑上萬元的牛排大餐,還與家人吃鼎泰豐小籠包、勝博殿日式豬排、傑克兄弟牛排,再以「因公餐敘」等不實理由以首長特別費報銷,詐領十四筆共計二萬六千多元;台北地院審酌犯罪所得低於五萬元且已繳回,昨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減刑判處二年徒刑、褫奪公權二年、緩刑四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榮興於二○一九年四月至隔年四月間,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事由,不實報銷特別費,包括鼎泰豐小籠包名店、老字號的老王記牛肉麵、勝博殿日式炸豬排餐廳、高檔的傑克兄弟牛排館、DOMANI義大利餐廳、京星港式飲茶、趙記菜肉餛飩大王、阿城鵝肉等,並至南蠻堂外帶蜂蜜蛋糕,單筆消費少則五百元、多則逾二千元,全以公款買單。
北院認定,這些與家人聚餐、生日宴會、家庭祭祀、外帶糕點的私人開銷,均與公務無關,構成犯罪,考量陳偵查時認罪並已繳還,詐取金額未達五萬元,依法得減刑,十四罪各判處一年十月,合併應執行二年徒刑、褫奪公權二年、緩刑四年,條件是支付公庫五十萬元,提供一百廿小時義務勞務,並參加八場法治教育課程。
不過,還有更大條的案子在等著陳榮興。「陽明山國際大旅館」被檢舉侵占公有地,陳被控於二○一九年接受請託,指示下屬替其拆除圍籬,使其繼續占用做為停車場,並包庇減免追徵補償金,被依圖利罪起訴,北院另案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