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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案》柯︰曾找市府三局討論推翻母約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記者田裕華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記者田裕華攝)

2024/03/27 05:30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後任市長柯文哲與蔣萬安近日頻對台智光案交鋒,柯文哲昨受訪強調,此案不是費率問題,而是明明2M就能解決,為什麼要全部用3M?相同費率下柯市府編四.六億元,蔣市府卻編五.五億元,希望北市府誠實面對,這是財團勾結議會的案例,不要裝清高。

當時未解約 現在不一樣 已有具體行賄

柯也解釋任內未與台智光解除母約的原因,他指當時覺得這份約很容易出問題,為此還找法務局、資訊局、警察局討論如何推翻母約,但台灣是法治國家,不可以因為懷疑對方以後會犯罪就解約;現在不一樣,已有具體行賄事件。

有議員質疑,柯市府八年任內與台智光共簽了四十七個子約,養大台智光。柯表示,母約規範台北市政府要「優先使用」,每個局處的預算都是分開的,在主契約底下各自與使用單位簽約,他八年簽四十七個子約,「蔣萬安不是一年就簽了十八個嗎?」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昨質疑,根據前市長郝龍斌與台智光所簽的合約,北市府所屬機關學校機構電路租用費率優惠方案,不應高於一○○年度支付費率的九十五%,也就是一四三六元,但柯市府所簽的卻是一六八四元,子約有違背母約的疑慮。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反擊,殷瑋將「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解讀為「母約」,「評選須知等於母約嗎?」質疑殷瑋將2M費率與一○○年度費率相比,是在魚目混珠。

吳怡萱指出,「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母約中的第八.六項清楚載明,「適用機關使用本案電路服務費率不應高於本府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之九十五%」,未見殷瑋出示之圖卡中所顯示「既有(一○○年度)支付之費率」等文字。立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也說,若蔣市府認為費率有問題,為什麼這兩年要拿同樣的費率去跟台智光談,沒有先降費率再去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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