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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案》蔣市府︰問題在柯任內簽的子約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面質疑,柯文哲於2017年任內所簽的警察局監視器的子約能夠收的費率是1436元,但柯所簽的卻是1684元,質疑中間為何有這個價差,且子約有違背母約的疑慮。(記者楊心慧攝)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面質疑,柯文哲於2017年任內所簽的警察局監視器的子約能夠收的費率是1436元,但柯所簽的卻是1684元,質疑中間為何有這個價差,且子約有違背母約的疑慮。(記者楊心慧攝)

2024/03/27 05:30

〔記者楊心慧、何玉華/台北報導〕台智光合約爭議延燒,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北市府應該解決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簽定的母約。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昨指出,構成母約之一的評選須知,明訂租用費率不應高於既有費率的九十五%,因此柯二○一七年所簽的警察局監視器子約2M費率只能是一四三六元,最後卻簽訂為一六八四元,盼前市府團隊能就為何有價差、違背母約作說明;立法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回應,柯任內所簽的子約,完全遵從母約的契約原則。

柯營︰完全遵從母約的契約原則

台北市長蔣萬安指示研議終止台智光與台北市警局監視器的相關合約,柯文哲認為要解決的是郝龍斌訂的母約。殷瑋表示,柯不需要刻意模糊焦點或轉移責任,發生問題的是子約,就針對子約解決,也再次呼籲柯文哲、前副市長黃珊珊,正面說明3M、二二○○元費率的議價過程。

殷瑋指出,外界把焦點放在3M的費率上,市府檢視母約及其構成文件,其中「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的評選須知寫明,北市府所屬機關學校機構電路租用費率優惠方案,不應高於各機關既有,也就是一○○年度支付的費率的九十五%,也不能夠高於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的九十五%。依此換算,一○○年度的價錢是一五一二元,九十五%就是一四三六元,子約不能高於此價格。

殷瑋說,柯市府二○一七年跟台智光簽的子約,2M的價格就是一六八四元,高於一四三六元,已經違反母約,讓市府至少多付出了二五七二萬元。他呼籲前市府團隊說清楚,違背母約的具體理由、跟業者談了什麼?

陳智菡回應,柯任內所簽的子約,完全遵從母約的契約原則,但每個局處在每個時間點的費率不可能一體適用,因為服務範圍及內容有所不同;若真有問題,為何蔣市府要用柯時期的費率和台智光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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