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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明案適用舊國安法 立委:新法可判無期刑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與中方統戰人員餐敘(上圖,紅圈者),前海軍少將夏復翔率退將團赴中接受免費招待(下圖,紅圈者)。(翻攝黃埔軍校同學會活動手冊)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與中方統戰人員餐敘(上圖,紅圈者),前海軍少將夏復翔率退將團赴中接受免費招待(下圖,紅圈者)。(翻攝黃埔軍校同學會活動手冊)

2023/03/17 05:3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前台聯立委羅志明、前海軍少將夏復翔涉嫌替中共牽線,吸收我國退役將領赴中「交流」,羅、夏依國安法起訴,其餘將領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對此,民進黨立委表示,本案犯罪時間適用舊的國安法,刑責較輕,是五年以下,若是二○一九年以後的新法,就是七年以上到無期徒刑,提醒退將,若有不慎輕則傷害名譽,重則涉犯法律,應多加提防小心;相關單位也應調查這些退將的行政責任。

王定宇:赴中去黃埔同學會 恐得不償失

立委王定宇表示,羅志明、夏復翔犯罪行為是發生在舊法期間,縱使適用的舊法刑度較輕,也希望法院不要再輕縱這些叛國賊了,請用最高量刑五年吧!其次,兩人約去中國接受招待、統戰的團,若確實沒有具體證據,還是勿枉勿縱,這個案例也提醒退將,有時應邀者無心,但邀請者有意,不慎的話輕則傷害名譽,重則涉犯法律,相信大家在軍旅這麼久了,應該要多加提防小心。

王也提及,如果本案是發生在二○一九年七月修法後,依據新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退將若赴中參加黨政軍活動,是可以剝奪退休金的;所以像今年的黃埔同學會,那不是台灣的,而是中國統戰部轄下的組織,若像國民黨立委吳斯懷鼓勵退將去,那是害死他們,可以剝奪退休金,不要得不償失。

趙天麟:盼退將一定要自我約束

立委趙天麟指出,這次有些不起訴的犯罪時間點,是適用過去比較輕的法律,問題是,現在看到有很多組織用黃埔週年紀念名義進行統戰,反而要警惕現在要去的退將,輕則取消退休俸,重則背負刑責,一定要自我約束和提醒。

劉世芳:國軍保防教育仍有不足

立委劉世芳說,就算沒有違反較為嚴格的國安法,也必須要行政調查,按照相關規定,在退伍五年內一定不能去中國,他們可能以為只是純粹去那邊玩,結果去了有可能洩漏情資,或身分被利用、被拍照,行政調查還是要繼續追究,這也證明國軍的保防教育、政戰教育仍有不足之處,需要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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