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士兵人在中國 我已接獲對岸通知
金防部二膽島陳姓上兵失聯,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昨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人在大陸這一點是確認的」,已接獲對岸通知。(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金防部二膽島陳姓上兵九日離營失聯,傳出游泳到中國,途中體力不支被中國海警救起。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昨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人在大陸這一點是確認的」,已接獲對岸通知,國防部及相關單位持續處理中。
依國防部所發布「現役軍人逃亡通緝暨死亡相驗案件處理流程」規定,軍人不假離營廿四小時,應發布「離營通報」;若無故離營或不就職役超過六天,將觸犯「短期缺職罪」,應移送憲兵隊偵辦,並可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卅萬元以下罰金。
若證實是刻意逃兵,將觸犯「長期逃亡罪」,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卅九條第一項,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離營時,攜帶軍用武器、彈藥或其他直接供作戰的軍用物品,將面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邱太三昨日受訪指出,對岸有告訴我方陳兵在大陸,就像中國人士到台灣來,如果是用偷渡方式,海巡署和檢察官都會做後續調查與了解,「我想他們會在調查了解之後對外公布,人在大陸這一點是確認的」。
逃兵認定 由國防部法務部處理
陳兵九日失聯,十五日將屆滿六天,後續應移送憲兵隊偵辦。邱太三指出,這位士兵究竟什麼原因到大陸去,有關逃兵認定的相關機制,由國防部及法務部做後續處理。該兵是否投敵?邱太三回應,恐怕要由國防部了解。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政府何時知道失聯士兵人在中國?邱太三回應,上週就知道人在中國,兩岸情勢雖然複雜,但如果沒有訊息通報機制就沒有辦法往來,所以兩岸一定會有處理管道及機制。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若要發布通緝,之後人要怎麼回來?邱太三說明,程序上,要做法律上定位。如果認定是逃兵,就是刑事犯,案件會移到地檢署,地檢署之後會傳喚或認為不用傳喚直接發布通緝。如果是刑事犯,就有可能依照兩岸共打協議處理。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受訪透露,這名士兵是伙房兵,在二膽島接觸不到什麼機密,為什麼會消失,現在是一個謎,軍方說有看到在海上的影像。在離島前幾天,有長官去島上視察,該員還有做甜點給大家吃。這次二二八休假時返家,陳兵還去買了一雙皮鞋,看起來沒有異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