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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皇池:和平協議屬國內法 美日難介入

    台大法學院國際法教授姜皇池認為,和平協議屬於「國內法」,簽署協議會回到一中架構,落入中國所謂「國內管轄事項」陷阱,增加美日等國介入的難度。(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台大法學院國際法教授姜皇池認為,和平協議屬於「國內法」,簽署協議會回到一中架構,落入中國所謂「國內管轄事項」陷阱,增加美日等國介入的難度。(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9/01/27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對於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並倡議政治協商,台灣內部也有人附和兩岸應簽署和平協議,台大法學院國際法教授姜皇池認為,協議屬於「國內法」,簽署協議會回到一中架構,落入中國所謂「國內管轄事項」陷阱,將使台灣問題中國化,增加美日等國介入的難度。

    「等於宣布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前總統馬英九在二○○八年的就職演說,就曾提到將對兩岸和平協議進行協商,而國民黨在洪秀柱任主席的時代,政策綱領也提出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不過,目前主席吳敦義上任後隨即刪除。

    姜皇池指出,從所謂「九二共識」被創造出來,呼籲兩岸應簽署和平協議的想法,此起彼落,其中又以馬英九執政時期,討論最為熱烈,當時不只國內,連中國也有討論。而習近平最近對台講話後,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的聲音又再起。

    姜皇池表示,國際上處理和平問題的法律文件,至少包括「和平條約」、「停戰協定」、「停火協定」與「和平協議」等。前三者是具國際法拘束力的條約,且是屬於「國家與國家間」簽署的國際文件。

    至於「和平協議」,姜皇池解釋,簽署第一個要件是「結束內戰」,即中止「一國」合法政府與叛亂團體、或是一國之內數個政治實體間的武裝衝突,不過,「台灣跟中國間,沒有交火、沒有開戰,要從哪裡停戰?」既然不是交戰狀態,兩岸間有簽和平協議的需要嗎?

    姜皇池說,簽署和平協議,是將台灣與中國間目前或未來衝突,定位為國共內戰延續,純屬中國「內部事務」,國際組織或第三國介入的法律障礙將因此提高,將使美國對台灣軍售喪失國際合法性與正當性。執意簽署協議,將使台灣問題中國化,落實中國「反分裂國家法」所期待的「和平統一協議」,隔絕其他國際社會成員介入台灣問題的合法性。

    姜皇池強調,姑且不論中國簽署協議後,是否會確實履行協議,應該思考的是,台灣與中國簽署協議,會向國際社會傳達出什麼訊息?台灣對此應審慎,否則畫虎不成反類犬,在武力威嚇下的談判,恐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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