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審查透明化 立院已有提案
民進黨立委鄭寶清、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已分別在去年與前年提出「監察院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盼直播彈劾過程、投票改採記名方式,強化監察院的公開與透明。 (資料照)
〔記者彭琬馨、曾韋禎、蘇芳禾/台北報導〕新任監委陳師孟盼能推動監察院的審查過程公開透明,改採記名投票。民進黨立委鄭寶清、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分別在去年與前年提出「監察院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盼直播彈劾過程、投票改採記名方式,強化監察院的公開與透明。鄭寶清昨受訪時表示,監察院職權類似司法單位,但每次都黑箱作業,決定也不敢負責,既然法官都要記名審判,監委審理案件也不該躲躲藏藏。希望召委排案,讓法案早日通過。
鄭寶清主張直播彈劾過程
鄭寶清去年三月即提出「監察院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鄭寶清表示,過去監察院行使彈劾權時,常遭批評是密室作業,例如當年究竟是誰護航黃世銘、郭冠英,均無法得知,彈劾案的審議過程應像立法院的各種會議一樣,公開直播,並於事後公告彈劾案的調查結果。
徐永明促公告彈劾案全文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在前年提出「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指出,為避免監委利用不記名投票規避責任,應改為記名投票。草案同時明定彈劾案的成立,以投票委員過半數同意成立決定。
徐永明認為,監察院彈劾案攸關人民的重大權益,為避免監委利用不記名投票規避責任,所以應改為記名投票,讓彈劾過程可以公開、透明,獲得人民的信任;事後也應公告彈劾案全文。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昨受訪時表示,方向上支持監察院更公開透明,但監院彈劾過程直播,在技術上如何處理,才能不影響個人權益與隱私,還需要再討論。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指出,監察院彈劾公務員,對納稅人來說,就是需要透明告知的重大事件,像當年前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件,監院的彈劾案沒通過,納稅人有權利知道誰投下反對票,「監督別人的同時也要被別人監督」;在不涉及隱私、不介入調查過程的範圍內,支持監委投票應改採記名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