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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教唆洩密案今宣判 國際媒體關注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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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被立委柯建銘自訴控告涉教唆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定今下午三時宣判。若判有罪,馬英九將繼前總統陳水扁之後第二位刑事被判有罪的卸任總統。

馬辦指出,馬和律師今都不會到庭聆判。柯建銘將派兩位律師到庭,法院宣判後,柯建銘將在立院黨團開記者會。此宣判引起國際媒體高度重視,已知有路透、法新社、英國BBC、日本共同新聞社等會到台北地院報導。

柯指控,馬在二○一三年九月一日凌晨電邀黃世銘於當日中午第二度赴官邸向他再次報告偵查中秘密,涉教唆洩密、違反通保法、個資法;九月十一日馬在國民黨中央考紀會開會前,開記者會指責柯建銘請託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為其關說司法案件,柯認馬所言不實,控馬涉嫌加重誹謗罪。

黃世銘先前已被高等法院判決有罪定讞,三罪各判六月、五月、六月,合併應執行一年三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元。

馬去年五月卸任後,北院三度開庭,馬與柯都親自到庭答辯與論告,一月並傳黃世銘與馬當時的隨行秘書林有振隔離訊問作證。

馬開庭時辯稱自己無罪,主張黃世銘告訴他只有行政不法,他信任黃的專業,且他指示林有振電邀黃第二度入官邸時,未交代要補充哪些資料,林有振講電話時他不在場;另外,他指國會龍頭、最大在野黨黨鞭、部會首長涉司法關說案,他身為總統須危機處理,不應是不該知道案情的人。

柯建銘認為,馬英九與黃世銘是共謀「一石三鳥」共犯,動機不良,以總統之尊利用應保密的通訊監聽資料進行政爭,嚴重程度遠高於黃世銘和犯洩密罪而被重判二年六月定讞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建請法院重判馬三年徒刑。

馬被控二罪都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之罪,為二審定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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