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洪災失職釀19死鄉長林清水返公所上班 花縣府:尚未收到復職申請
2026/03/17 12:22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
光復鄉長林清水(前排中)因為15日參加光豐地區農會箭筍節促銷活動,首次公開活動露面,許多鄉民這才發現鄉長已經回來上班了。(花縣府提供)
去年9月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釀19死,花蓮地檢署調查發現光復鄉長林清水在災前忙著餐敘、植牙,未進行撤離工作還虛報人數,置鄉民於危險中,檢方起訴求刑10年,本月10日法院裁定林清水100萬元交保,傳出林清水在12日已經返回公所上班;對此,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復職需要向縣府提出申請,目前還沒有收到林清水的申請。
去年9月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造成重大災情,包括光復鄉長林清水、秘書張源寶以及王姓民政課長等3人被檢方認定涉犯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今年1月15日檢方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林清水獲准,至於秘書張源寶及王姓民政科長及另一名曾姓約用人員交保;花蓮縣政府在收到地檢署公文後,縣長徐榛蔚任命也是同案被告的秘書張源寶擔任代理鄉長,1月23日起就任。
光復鄉長林清水在羈押54天後,上週(10)日獲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其住居在其居所地、並自交保之日期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據了解,林清水交保後只有休息一天, 12日就回到鄉公所上班,整個人頭髮都白了身體也大為消瘦,前天15日禮拜天日因出席光豐地區農會的箭筍節,在光豐農會超市前的公開促銷活動露面,許多民眾才發現原來鄉長回來上班了,但他相當低調,只表示會繼續替鄉民服務。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已經收到法院公文,而鄉長已經可以返回鄉公所上班,也已經告知林清水應向花蓮縣政府提出復職申請,不過截至目前都還沒有收到申請書。
光復鄉長林清水因為15日參加光豐地區農會箭筍節促銷活動,首次公開活動露面。(花縣府提供)
光復鄉長林清水100萬元交保後,已經返回公所上班。(記者花孟璟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