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被控「煽動分裂國家罪」 國台辦:判刑3年
2025/03/26 11:15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圖擷取自臉書)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遭中共秘密關押、起訴判刑,至今仍被中國關押。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天首度公開刑期,指稱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2月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陳斌華在國台辦記者會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李延賀案,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宣判後當事人表示「伏法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至於刑期,當事人和家屬是非常清楚的,因為已告訴本人和他的親屬。
陳斌華嗆聲,他身為發言人本來不願公開具體細節,但「民進黨當局」卻對此一再炒作司法個案,就是想污衊、抹黑中國的司法體制, 完全是別有用心。
陳斌華說,據他了解,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在刑罰執行期間,有關方面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及家屬的各項權利。
據了解,來台多年、具滿族血統的富察已取得台灣身分證,2023年3月返回上海辦理註銷中國「戶籍」時,遭中共國安單位「秘密拘捕」,被捕原因主要是八旗文化出版許多違背中共史觀,以及與中共意識型態相左的書籍,被中共指控涉犯煽動分裂國家犯罪。
回顧富察被捕至今逾2年,國台辦今日回應之前,中共官方從未公開審判進度,只有最高檢副檢察長在今年2月一場新聞發布會提及,宣稱該案是重大危害案件。
八旗文化日前發聲明質疑,不理解富察只是個出版人,為何會被安上「煽動分裂國家罪」,也看不出這長達2年的時間對岸政權有任何「公開調查」、「公開偵訊」、「公開起訴」跡象。甚至連一審宣判了,也查不到判決書,不知富察到底做了什麼事而入罪,不知道刑期,更不確定服完刑,他能不能回家。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金日表示,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2月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翻攝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