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質疑提覆議案為罷免藍委爭取時間 政院揭時間序打臉
![政院人士指出,「選罷法」從2024年12月20日表決,直到2025年1月24日才送來政院,拖了35天,而且還刻意選在春節連假前、最後上班日下班前43分鐘才送來行政院,立法院送件時序充滿政治意圖,在野黨的批評恐怕是刻意扭曲。(資料照) 政院人士指出,「選罷法」從2024年12月20日表決,直到2025年1月24日才送來政院,拖了35天,而且還刻意選在春節連假前、最後上班日下班前43分鐘才送來行政院,立法院送件時序充滿政治意圖,在野黨的批評恐怕是刻意扭曲。(資料照)](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2/05/4941926_1_1.jpg)
政院人士指出,「選罷法」從2024年12月20日表決,直到2025年1月24日才送來政院,拖了35天,而且還刻意選在春節連假前、最後上班日下班前43分鐘才送來行政院,立法院送件時序充滿政治意圖,在野黨的批評恐怕是刻意扭曲。(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對加嚴版選罷法提出覆議案,在野立委質疑行政院「以覆議之名,行拖延之實」,目的是為拖延選罷新法上路時間,替罷免藍委的公民團體爭取時間,對此,政院人士反批,「選罷法」從2024年12月20日表決,直到2025年1月24日才送來政院,拖了35天,而且還刻意選在春節連假前、最後上班日下班前43分鐘才送來行政院,立法院送件時序充滿政治意圖,在野黨的批評恐怕是刻意扭曲。
政院人士表示,行政院在1月24日16時47分收到立法院送來的「選罷法」,雖然立法院刻意選擇在春節連假前、最後上班日的下班前43分鐘才送來行政院,但行政院也在最快速的時間,就在當天的17時15分召開臨時院會,完全沒有拖延的問題。
該名人士強調,立法院送件時序充滿政治意圖,但行政院堅持保護行政、立法兩院的公務員不受政治紛擾影響的立場,避免公務員在連假期間仍需加班送件或看管紙本文書,因此在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在春節連假最後一日、即2月2日星期日,由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在當日下午親自遞送覆議案紙本文件至立法院,立法院院方則是延至隔了一天,也就是2月3日上午才派人取件,顯見立法院在連假期間並無公務員加班,行政院在連假期間送件確實可能造成立法院公務員困擾,更證實行政院並無任何拖延的政治意圖或作為,在野黨的批評恐怕是刻意扭曲。
政院人士也指出,反觀選罷法從2024年12月20日表決,直到2025年1月24日才送來政院,拖了35天;「財政收支劃分法」從2024年12月20日表決,直到2025年2月5日的今天,已經拖了47天都還沒有送來行政院;相較之下,憲法訴訟法從2024年12月20日表決,2024年12月24日就送來行政院,只間隔了4天,為什麼在同一天表決的法案,有的案件4天就可以送件、有的案件要拖到一個多月才送件、有的案件已經超過一個半月都還沒送件,這樣的狀況可能才比較符合所謂「拖延」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