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憲訴法覆議案遭否決後出招 黨政人士:擬由民進黨團提「預防性權利救濟」

    立法院昨否決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行政院政委林明昕前天拋出「預防性權利救濟」,據了解,目前不會由行政院提出,而是由立法院民進黨團提出。(資料照)

    立法院昨否決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行政院政委林明昕前天拋出「預防性權利救濟」,據了解,目前不會由行政院提出,而是由立法院民進黨團提出。(資料照)

    2025/01/11 06:59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否決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對於後續憲政救濟的方式,行政院政委林明昕前天拋出「預防性權利救濟」,據了解,目前不會由行政院提出,而是由立法院民進黨團提出。由於擔心民進黨政府出奇招,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5日就要司法院、法務部針對「司法訴訟實務上關於預防性權利救濟之適用」進行專題報告。

    黨政人士解釋,所謂預防性權利救濟,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246條,公法上也有,是在法律生效前提出的救濟,阻止法律生效,這是經常使用的訴訟策略,而大法官受理後,認為有急迫必要性,有違憲之虞,可先做暫時處分,先凍結條文。

    至於法律生效後,他說,也可以像去年的國會擴權法案,向憲法法庭提出暫時處分。不過,由於憲訴法有新舊法適用的問題,因此必須要在法律正式生效施行前,提出暫時處分,大法官才能適用舊法處理暫時處分,預防性權利救濟是可行的方式。

    對於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批評預防性權利救濟是毀憲亂政,知情人士則指出,黃國昌於步入政壇前,曾於中研院法研所擔任研究員,是該所少數專精民事訴訟法的專家,且著作等身,對於法學緒論上「準用」概念駕輕就熟,不過憲法訴訟法在2019年有大幅度的修正,黃恐因政治工作繁忙,而漏未注意憲法訴訟法有準用到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