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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偽造契約詐領租屋補助3年 屋主收稅單才知藏「幽靈租客」

為詐領政府的租屋補助,男子竟盜刻不知情的屋主的印章,偽造租賃契約。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為詐領政府的租屋補助,男子竟盜刻不知情的屋主的印章,偽造租賃契約。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4/07/27 07:09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王姓男子,為詐領政府的租屋補助,竟盜刻不知情的屋主的印章,偽造租賃契約,向政府請領補助金3年,共詐取11萬4000元,直到屋主收到國稅局寄發之所得稅單,才驚覺房子住著「幽靈租客」而訴警偵辦,橋頭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王男5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2020年6月前,未經王姓屋主同意或授權之情形下,先盜刻其印章,再偽造租期至今年9月5日止、租金每個月4000元之房屋租賃契約書。

2020年6月22日持偽造租約向高市府都市發展局遞件,請領住宅租金補貼申請,都發局按月撥付3200元租金補貼到其郵局帳戶內,隔年受新冠疫情影響,都發局以書面延用其前揭資料,王男持續請領租金補助,直到去年8月止接續詐得共11萬4000元之補助。

去年8月間,王姓屋主女兒接到國稅局寄發的所得稅單,竟多出一筆27000元租賃所得,向國稅局查詢才知到父親的房子,被他人偽租詐領租屋補助,而訴警提告。

王男否認偽造私文書犯行,辯稱和屋主有債務糾紛,租屋確有其事,橋頭地院審理勘驗租賃契約屋主簽字字跡明顯不同,認契約實屬偽造,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被告王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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