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抗告成功 桃園地院重開羈押庭 鄭文燦10:02到庭
桃園地院今天上午重開羈押庭,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步入法庭時神情嚴肅。(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偵辦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主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旁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案,檢察官5日傳喚鄭到案偵訊後當庭逮捕、6日凌晨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審理後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桃園地院昨以最速件作業,將抗告卷證派專人送抵高等法院,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院更裁。
桃園地院昨晚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立即分案確定承審法官,定於今天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於上午10點02分抵達桃院,由律師陳永來陪同步入法庭。
高院合議庭昨天認為,因桃院未說明何以鄭文燦無羈押原因、必要性及依據為何,是否諭知交保500萬元等處分,即能排除鄭逃亡,或與其他共犯勾串、滅證,認為桃院有裁定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為裁定。
桃園地院昨晚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立即分案確定承審法官,法官閱卷後定今天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鄭文燦上午10點02分抵達桃院,神情嚴肅步入法庭;一般認為,檢方與鄭文燦及辯護人今天的攻防重點為是否有逃亡及串證、滅證之虞,法庭上將有激烈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