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檢提抗告 高等法院最快今下班前做出裁定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裁定500萬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高等法院今上午收案後已正式分案,由法官雷淑雯承辦,審判長是許永煌,預計今天下班前將做出裁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主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旁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案,經桃園地檢署傳喚當庭逮捕、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但法官審理後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高等法院今上午收案後已正式分案,由法官雷淑雯承辦,審判長是許永煌,預計今天下班前將做出裁定。
鄭文燦涉貪案被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強制處分,檢方昨提起抗告,桃園地院今天上午11時不到將抗告書狀整卷送到高院,完成抗告程序。
高院立即公開正式分案,確定由法官雷淑雯承辦抗告案,審判長是許永煌,陪席法官黃美文。據悉,由於此案是重大矚目案件,且檢方以當庭抗告方式提起抗告,高院合議庭已經立即閱卷,將儘快做出裁定,很可能今天下班前會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