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離家與小王築愛巢開店 2人挨告判賠
2024/06/20 06:5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張姓婦人6年前離家出走後,與朱姓男子共築愛巢經營飲料店,被其夫吳男委託徵信社發現,憤而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判決她和小王連帶賠償15萬元定讞。
結婚10餘年的吳男指出,其妻張婦婚後常藉故外出不歸,甚至在2018年10月13日離家出走。後來,他僱請徵信社派人調查,發現朱男在前年5月20、21、22日凌晨開車進入其妻社區大樓住處地下室過夜,直到隔天清晨始離開,讓他名譽掃地,精神飽受折磨,要求賠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張婦則說,兩造因生活習慣、子女教育方式,產生諸多摩擦,無法維持婚姻,才離家出走。並說,與朱男共同經營飲料店,但否認朱男有在她住處過夜。
地院判決被告張等2人連帶賠償3萬元,兩造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據吳男提出照片等證據,認為被告等侵權行為嚴重,判決加賠12萬元,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