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辯稱沒偷吃 人妻到庭全招了:三天兩夜做很多次......
小王否認偷吃,但人妻到庭坦承兩人曾入住旅館三天兩夜並發生多次性行為。(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人夫指控香港籍小王趁他辦理母親後事時偷吃妻子,向小王求償50萬元。簡易庭經傳喚妻子作證,得知兩人曾出遊三天兩夜並發生多次性行為,認定小王已侵害配偶權,判賠人夫20萬元。
人夫主張,小王前年4月趁他辦理母親後事,與妻子發展婚外情,包括在車上接吻、在住處發生性行為、上旅館做愛並拍照等;後來他發現妻子神情舉止有異,經追問,這才得知慘遭背叛,決定對小王求償50萬元。
但小王拒絕賠償並解釋,在旅館拍攝的並非裸露圖片、自己也未入鏡,再依對話紀錄可知,當時會前往旅館是為了拍攝藝術照片,而對話中提到「單人浴缸」,也只是單純提及,實際上並未共浴。
簡易庭審理時傳喚妻子作證,得知妻子與小王確實互傳訊息提到:「想念一個溫柔的深吻和擁抱」、「想念希望黎明不要來的纏綿」,妻子也承認入住旅館三天兩夜曾發生多次性行為。
簡易庭因而認定小王已侵害人夫的配偶權,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判賠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