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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批蔣萬安「監視器案預算增加」 北市府反嗆:約你簽、費率你訂的

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李政軒。(資料照,記者何玉華攝)

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李政軒。(資料照,記者何玉華攝)

2024/03/22 17:49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疑收受警用監視器的網路傳輸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聯盟」賄賂,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質疑,當年他編列預算僅為4.6億元,為何蔣萬安上任首年變成編列5.5億元?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李政軒則反批,柯文哲於2017年任內簽下警察局監視器網路費率合約,3M網路傳輸費2200元的費率是柯文哲任內所訂,「請問柯主席會不會覺得柯前市長怪怪的?」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2012年與「台灣智慧光網聯盟」簽訂BOT案,合約期限25年,台智光有優先權與市府各單位簽約承攬其網路,台北市警察局則在前市長柯文哲任內的2017年,與台智光簽訂全台北市監視器的網路,台智光向台北市政府報價,過去皆是每支監視器每月3M傳輸費率收2200元,蔣萬安上任後發現台智光向市府報價過高,一般企業型僅收1761元,以全北市監視器換算,兩者相差一億。

李政軒說明,依據柯市府任內2017年及2021年議定費率,2M傳輸費用每支攝影機每月為1476元、3M費用為2200元,警察局編列今年5.5億預算,至於去年預算4.6億則是柯文哲任內所編列,增加的原因是蔣市府依照2022年(柯文哲任內)的議會決議但書,將網路傳輸全面從2M升級為3M,加上監視器數量也提升,預算才會增加。

李政軒進一步解釋,柯文哲時期每支監視器每月3M傳輸費率收2200元,若柯文哲任內已覺得該案怪,為何還要簽下合約,甚至對於費率也毫無作為,柯應要質疑是否是自己當年失職;市府與台智光進行議價,經過7次議價努力,才在今年將費率降至2100元,這也是台智光在此案中首次在3M傳輸費率進行降價,也質疑過去的議價決策者柯文哲,為何接受2200元的費率?

李政軒反問,若柯主席有先見之明認為這個約當年就怪,為何過去八年依然選擇與台智光簽約?柯時任市長,並不是監督者,而是市府預算的制定者、重大市政的決策者,卻說出「任內想解約」、「法律上北市沒有辦法解約,只能盡最大力量去監督他」,不免有自相矛盾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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