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3零時起不得再發布大選民調 違者最高罰100萬

2024總統大選倒數,中選會提醒,明年1月3日零時起,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圖為中選會網站首頁。(圖擷取自中選會網站)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2024總統大選倒數,中選會提醒,明年1月3日零時起,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還會加重處罰。
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此外,中選會也提醒國人記得停、看、聽,以免觸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的意見表達,予以彙計並公開,即屬《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所指之民意調查資料,於發布或報導時,應該依兩選罷法規定載明應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