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語言保存 政院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行政院院會今(27)日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將作為我國國家語言專業性組織。(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院會今(27)日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將作為我國國家語言專業性組織。(行政院提供)](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4/27/4283495_1_1.jpg)
行政院院會今(27)日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將作為我國國家語言專業性組織。(行政院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27日)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文化部表示,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將作為我國國家語言專業性組織,發揮研究、調查、保存、推廣、發展及資源整合等功能,同時將配合相關國家語言政策及推動策略,與其他專責機關合作,以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優先推動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的傳承、復振與發展的目標。
文化部說明,行政院2022 年核定文化部、原民會、客委會及教育部共同研提的「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預計以5年321億元預算,全面投入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復振。
文化部表示,考量社會各界共識及各相關部會實際業務需求,認為應儘速推動設立國家語言專業組織,以強化國家語言研究與資源整合的能量,落實語言的保存與發展。因此提出「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條文包含中心業務範圍、經費來源、組織運作方式、監督機制等共32條。
文化部指出,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政府應辦理國家語言的普查、定期調查、國家語言資料庫、語言跨域研究及應用等專業性業務。經評估相關業務具高度公共性,且長期以來國家語言語料、史料散佚各政府機關及學術單位,因此,設立行政法人性質的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除有利進用專業人力提升研究量能,亦能展現社會公信力,有助於向各界徵集語言與語音語料,確保我國多元語言保存的多樣性及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