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個資外洩將提高罰則 政院:相關修法本會期送審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近期多起個資外洩事件,國發會今(2)日在行政院會上報告「防止非公務機關個資外洩精進措施」,提出強化聯繫會議功能、提高個資法相關罰則,以及推動設立個資保護獨立專責監督機關等三大策略方向。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個資法與資安法修法盼本會期送進立法院審議,另預計1至2年時間成立個資的獨立三級機關。
國發會指出,行政院為督促各部會落實監管所轄事業的個人資料保護事宜,自2021年8月起在分級、課責、通報及跨部會協調等原則下,建立「行政機關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執行聯繫會議」機制,由國發會擔任幕僚,邀集行政院所屬機關召開會議,進行橫向協調。
行政院將透過聯繫會議要求各部會強化監管效能,由「事前」強化部會執法能量與提升業者個資防護能力、「事中」精進案件通報與監督程序及「事後」落實執法及強化行政檢查等措施,提升行政效能。
國發會解釋,針對業者違反個資保護安全維護義務的處罰,現行個資法裁罰額度相較其他國家較低,歐盟從營業額2%或固定額最高1000萬歐元(約新台幣3億3130萬元)的處罰方式;同時考量數位時代下個資普遍被大量蒐集、運用的情況,宜賦予業者更高之保護責任,國發會爰參考外國立法例朝提高裁罰額度的方向研議修法。
國發會指出,去年8月12日憲法法庭宣示第13號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應於3年內完成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而行政院於同年5月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亦已將「設置獨立隱私專責機關」列入計畫項目。基於獨立監督機制應具備獨立性、專責性及機關化等要素,並與國際接軌,行政院後續將朝設置個資保護獨立專責機關的方向推動。
羅秉成指出,接下來針對個資法與資安法的修法會盡快修法,希望能在本會期送進立法院審議,另外也專責機關的部分也會請評估是否要先組成專責小組,畢竟要成立之前還需要先修組織法,國發會最快將於這會期提出組織法送立法院審議,預計1至2年時間成立個資的獨立三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