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火車站古蹟修復工程變破壞 監察院糾正台鐵局
台鐵台南火車站修復前建物外觀。(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國定古蹟台南火車站修復工程日前發生損毀爭議;經監委林國明、王美玉及葉宜津調查,台鐵局辦理台南火車站修復工程,未經文化部核准,逕自拆除丟棄應保留的外牆布紋磚、窗框磚、衛浴設備等,導致文化資產遭受不可逆之損害,經監察聯席會議於今日通過3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台鐵局,並指出文化部文資局督導不力,確有失當。
林國明、王美玉及葉宜津指出,文資局陸續於2019年4月、2020年3月、2021年3月現地督導要求台鐵局未經文化部審查通過之工項,不得施作,並儘速提送變更設計資料。
然而,3位監委指出,台鐵局嚴重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任由設計監造單位默許施工廠商未依照核定之設計書圖逕為施工,擅自將日治時期的磁磚、窗台及鐵道飯店內衛浴設備等拆除丟棄之行徑,台鐵局非但未及時勒令業者暫停施工,亦未確實列管追蹤要求業者儘速依法辦理變更設計,導致80多年古蹟遭受不可回復之重大損害,台鐵局明顯違失,承辦人員實難辭其咎。
查案監委指出,台鐵局明知施工廠商與設計監造單位顯有毀損台南火車站外牆面磚、窗框磚、衛浴設備等重要古蹟特色之情事,即違反文資法規事證明確,惟未積極向業者終止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亦未依法告發業者,嚴重損及政府權益,顯有怠失。
查案監委亦認為,文資局發現台鐵局未依核准圖說施工,且遲未辦理變更設計時,仍未積極採取有效處置措施,況現行文資法規對於文資修復專業人員之違規情事,無法施以行政處分,造成國定古蹟台南火車站遭受破壞之違法事實存在2年多期間,毀損範圍持續擴大,實顯文資局督導不力,確有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