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嗆問「我殺了誰」 王婉諭貼判決書︰忘記了還是怕想起來

面對呼籲退選聲浪,苗栗縣長參選人鍾東錦今天對此質問「我殺了誰」;立委王婉諭再次貼出當年判決書,要求鍾履行承諾退選。(取自臉書)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今(13)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苗栗縣長參選人、議長鍾東錦(原名鍾朝平)「殺人退選」。鍾東錦隨後對此回問:「我殺了誰?我沒有退選的理由。」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在臉書貼出30多年前判決書打臉,質問鍾東錦「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鍾東錦宣布參選以來,各界不斷檢視其過往「事蹟」。鍾東錦解釋,自己曾「拿西瓜刀劃破同學肚皮,內臟都能看到,好在是輕傷」;也自承曾被提告妨害家庭,引起熱議。今年5月,鍾東錦也霸氣地宣示,只要有人拿出證據證明他曾經殺死人或有強姦,就發10萬元檢舉獎金,並馬上退選。
王婉諭貼出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2846號判決書,內容寫到:「上訴人(鍾朝平)、沈OO與薛OO即共同以傷害之犯意,以脚踢已在地上之胡OO頭部等處,致其右上前額挫傷,左肩上部,右顱部擦傷,合併顱內質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送醫不治死亡。」
「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王婉諭痛批鍾東錦,面對一條無辜逝去的生命,鍾議長不但沒有反省悔過,甚至裝作沒發生。言而無信,談何誠信?王婉諭奉勸鍾莫忘初「鍾」,履行退選承諾。另外,王婉諭也呼籲鍾東錦,記得把檢舉獎金10萬元發給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跟立委邱顯智。兩人10月3日召開記者會,揭露原名鍾朝平的鍾東錦曾在25歲犯下傷害致死案件並被判刑,並拿出當年新聞報導與判決書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