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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台大學倫會才是學術醜聞 林智堅律師:受冤一定據理力爭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9日召開記者會,回應台大學論會撤銷論文案。(記者塗建榮攝)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9日召開記者會,回應台大學論會撤銷論文案。(記者塗建榮攝)

2022/08/09 16:45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台灣大學上午開記者會,宣布認定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國發所論文抄襲另一位研究生余正煌且情節嚴重,撤銷其碩士學位。委任律師黃帝穎痛批,台大學倫會的審定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有3大違法,召集人蘇宏達未審先判就定調此案為醜聞,這才是學術醜聞,林智堅受了冤屈,他們一定據理力爭。

黃帝穎在記者會前透過臉書發布2000多字的律師團聲明,直指蘇宏達未依法迴避,致無法確保學倫會組織及處理程序之公正客觀,並質疑學倫會審定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客觀義務;學倫會曲解保密規定,無異黑箱作業,既漠視當事人權益,又欠缺有效監督機制擔保,有失公正;其組織與程序公正客觀有疑,卻有撤銷學位之權限,違反比例原則。

黃帝穎下午陪同林智堅出席記者會時表示,台大學倫會的決定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很明顯蘇宏達在沒審查前就定調是醜聞,這才是學術醜聞。

黃帝穎指出,台大學倫會的審查結果有3大違法,首先,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客觀義務;其次,違反台大學倫要點第1條的公正客觀程序;再者,違反比例原則,3大違法都是目前台大揭露的事實,這次論文事件很清楚,先有民調內容,甚至2016年2月1日也經過公證確認文稿內容,如今林智堅卻被指責晚畢業所以被認定抄襲,形同對公證法效果的無視,「真的是蘇宏達們比法院大」。

黃帝穎表示,台大學倫會的決定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蘇宏達在沒審查前就定調是醜聞,這才是學術醜聞,2012年總統大選前爆發的宇昌案也是鋪天蓋地抹黑,選後特偵組才公布查無不法,律師都是看過事證後才會作出建議,他看過林智堅的資料,確定林智堅受冤屈了,「我們一定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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