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提高罷免門檻? 民進黨團:下會期與內政部討論修改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避免政治鬥爭的罷免層出不窮,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主張區域立委與地方行政首長的罷免案,應再加上「罷免票數須高於被罷免者的得票數」,預防未來再出現「惡罷」行為。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劉世芳今日受訪表示,下會期會在利弊得失之間,做出最好修法。
劉世芳指出,在過去幾個罷免案中,大家都看得非常清楚,從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罷免案、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案,再加上最近的案例,可以看出選罷法關於罷免的門檻,例如提案門檻、最後投票通過門檻,都有討論的空間,至於門檻要怎麼樣降低或提高,民進黨團會再蒐集各方意見,回應社會期待。
劉世芳提及,現在是臨時會沒有辦法提出任何提案,下個會期會跟內政部、中選會討論,以及收集民間團體意見來做修改,回應外界質疑一直有罷免案是否浪費國家的選舉資源,也變成過分的政黨動員,會在利弊得失之間,做出最好的修法。
面對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嗆聲,如果要修法的話,民進黨應該先道歉!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回應,他要提出一個釐清,其實關於罷免制度目前在世界上實施的國家不多,台灣的實施經驗也是有限,現在社會已開始有些檢討聲浪。
鍾佳濱談及,過去為了強化民主的深化,民進黨認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在我國的憲政體制中是人民基本權利,但是在幾次實踐經驗當中,要區隔的不是門檻問題而已,例如行政首長的罷免和民意代表的罷免是有本質上的差別。
鍾佳濱認為,甚至在民代罷免當中,單一席次和多席次民意代表,應該如何適用相關規定是有討論的餘地,所以台灣在經歷各式各樣罷免之後,有的過關、有的沒過關,這些不能一概以門檻高低而論,應該要舉證民意代表不盡責的理由。
他強調,罷免不是政黨的競爭,罷免是選民對於代議政治的監督,這裡面沒有哪個政黨可以自我規避社會與民眾的監督,民意代表、代議體制應該在這個制度之下去做一個逐步修正,讓台灣民主更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