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與公布有時間差?台中市地政局:現在公告已提早一週
何文海質詢實價登錄2.0上路,成交數據揭露過慢。(記者蔡淑媛攝)
首次上稿 13:17
更新時間 21:53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房市熱絡,實價登錄2.0新制今年7月上路,預售屋買賣契約簽訂後須在30天內申報;台中市議員何文海質疑,民眾如期申報,台中市地政局卻未快速公告,建議制定上傳審核期限;局長吳存金表示,過去成屋登記過戶一個月內申報,現在預售屋在買賣契約送件同時地政所就申報,如逾期或登記不實會罰款3萬到15萬元,市府至今已開罰40件,謹慎審查實價登錄。
何文海質詢近日接獲民眾反映烏日一處500戶社區的預售屋大型建案,去年8月開始銷售,代銷公司宣稱銷售近8成,但實價登錄部分卻未依新制完成登錄,消費者無從了解該建案的銷售實價,恐有損權益。
何文海說,實價登錄2.0新制只規定房屋購買人要在期限內申報登錄,卻未規定負責實價登錄的地政人員的審核及公告實價期限,民眾難以獲得即時的房價揭露資料。
實價登錄2.0為健全房價不透明問題,地政局表示,為真實揭露房價並達到公平交易精神,民眾申報房價後,地政局必須查核契約書、資金流向等資料,必要時到現場查核,送件備查就同時申報,現在公告已提早一週,審核期未比其他縣市落後,審查申報件數龐大(如中興地政所每月授理西屯、南屯申報件數3000件),而且地政局審核發現房價異常,會不予揭露,避免不合理房價,助漲炒房。
實價登錄2.0上路後,地政局已開罰40件違規,包括申報逾時,或登錄不實,有民眾將裝潢、公設、車位等花費納入計算,也有因買賣複雜而計算錯誤。吳存金表示新法修正後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另過去由專業代理人代為登記,現在可由買賣雙方登錄,台中11個地政事務所均可登錄,若不按時登錄或登錄不實會依情形罰款新台幣3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