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台貝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兩國可合組調查團隊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今4日主持院會,通過我國與中美洲友邦貝里斯簽署的刑事司法互助條約。(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通過我國與中美洲友邦貝里斯簽署的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條約範圍包括取得證言或供述及協助凍結、扣押及執行罰金等,兩國辦案人員可組成實質聯合調查團隊,有效提升犯罪偵查的量能。貝里斯是第7個與我國簽訂相關條約的國家,是拉美第一個、也是繼諾魯後的第2個友邦。
我國政府去年在疫情期間持續透過電信方式,和貝里斯政府磋商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內容,9月由法務部長蔡清祥在前貝里斯駐台大使賀黛安見證下,於法務部代表我國簽署;貝里斯政府隨後由外交部長Wilfred Elrington代表完成異地簽署。
立法院外交國防與司法法制委員會4月19日召開聯席會議,審查「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外交部政次田中光和外交部政次蔡碧仲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田中光說明,條約生效後,我國與貝里斯將可在刑事調查、追訴、法院審理、犯罪防制等程序,提供相互協助,有助於建構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合作網絡,增進兩國未來在犯罪防制及刑事調查與審理的互助合作。
蔡碧仲則說,條約涵蓋的刑事司法互助項目及特色,範圍包括取得證言或供述及協助凍結、扣押及執行罰金等,其中更包括可透過視訊訊問在外國的證人,或准許請求方的人員在證人或被告陳述時在場,並依受請求方同意的方式詢問證人。
蔡碧仲指出,這樣的設計讓兩國辦案人員可組成實質的聯合調查團隊,以科技方式共同進行偵查,大量減少跨境取證在時間及人力上的勞費,有效提升犯罪偵查的量能。蔡也說,本條約將大幅增進台貝刑事司法合作的效率,也展現台灣在疫情下仍堅持與國際社會進行司法合作的決心。
立法院院會今日通過我國與中美洲友邦貝里斯簽署的刑事司法互助條約。(記者塗建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