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將救總列KMT附隨組織案發回更裁 法學者:為發回而發回
行政院黨產會去年9月認定「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救總名下13億元資產,救總不服聲請停止執行,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後,救總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廢棄原裁定,認為救總抗告有理,發回北高行更裁。(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去年9月認定「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救總名下13億元資產,救總不服聲請停止執行,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後,救總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廢棄原裁定,認為救總抗告有理,發回北高行更裁;對此,法律學者質疑,最高行編造一堆「弔詭文字」,可以說是「為發回而發回」。
據了解,認為救總抗告有理的是最高行政法院第四庭,承審法官為審判長法官鄭小康、法官劉介中、帥嘉寶、林玫君、李玉卿。
南台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羅承宗今日受訪表示,原處分僅有確認為附隨組織的法律效果,尚沒有到進一步移轉不當財產為國有的處分階段,救總案之前已有數案可稽,最高行政法院理應不陌生。
羅承宗質疑,豈料本次最高行政法院編造了一堆令人玄妙飄忽、令人難解意義的「弔詭文字」,可以說是「為發回而發回」,況且裁定的法官群裡,又摻雜當初堅決確信主張黨產條例違憲的北高行7位法官之一的李玉卿(現已升調至最高行政法院),令人聯想不無挾怨報復之嫌。
羅承宗分析,這個最高行政法院發回裁定,一方面驗證了當初黨產會提出法官迴避申請,的確有其必要性。
另一方面則也凸顯了,即便在歷經大法官釋憲後,行政法院才是黨產追討最重要的主戰場。行政法院若干法官繼續找尋黨產條例合憲性以外的其他理由妨礙不當黨產的追討工作,令人憂慮。
羅承宗指出,黨產會今年將邁入第5個年頭,至今所做的調查與處分,累積應還國家逾760億,但迄今實際追回僅不到2千萬,頗為難堪。
他強調,但問題的癥結在法院,尤其很顯然在行政法院裡的幾位法官身上。一部由國會多數通過,且經憲法法院認證合憲性的黨產條例,如今卻因為少數特定法官而使得整個黨產追討任務嚴重延宕,這個問題,值得各界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