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竹苗小黨議員串連 要求拿掉議會紀律委員會懲戒權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議會第19屆第10次臨時會今天報到、本週開議。綠黨縣議員余筱菁原被停權,因上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她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後仍能與會。然而她今天下午趁報到時串連竹竹苗各議會的小黨議員站出來,在新竹縣議會前控訴國民黨在各縣市議會常藉大黨優勢,動輒啟動紀律委員會或動用表決霸凌小黨,他們呼籲各縣市議會紀律委員會設置辦法中應拿掉停權、或其他懲處的規定,以保障其他小黨公平問政的權利。
新竹縣議會表示,對於余筱菁被裁准的假處分,他們認為法院沒給作為相對人的新竹縣議會任何說明和答辯機會,所以裁定結果有失公允,近日就會抗告。至於該議會作為前述假處分的「相對人」,議長張鎮榮是相對人的「代表人」,議會自然依法有權抗告。
有關紀律委員會懲處議員的權責,法源來自內政部的「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如果想要拿掉,可透過內政部修訂。
國民黨新竹縣議會黨團書記長張良印說,余筱菁懲戒案是經議會紀律委員會通過送交大會討論表決的,紀律委員會內各黨各派議員都有,並非國民黨獨大。
余筱菁說,她從2019年起已被議會的紀律委員會懲處3次。就連時代力量、勞動黨長期也在新竹縣備受打壓。
她說,公開透明是政治的基本,如同政府資訊公開法般,議會發生的事件也應主動公開於眾供民眾檢視。但全國各地議會多以國民黨為優勢,對於網路揭露議會事務者就用紀律委員會去威脅、壓迫,甚至處以最重的停權處分。
她也回頭再砲議會說,新竹縣BOO焚化爐的弊案與圖利情形顯著,在縣議會中已大量被討論,縣府卻仍在上週五簽約,顯示新竹縣議會已經嚴重失職,已然成了縣政府的橡皮圖章而已。
也曾差點被苗栗縣議會紀律委員會移送懲戒的苗栗縣議員曾玟學附和,認為全國各地都有類似上述國民黨以多欺少,把「紀律委員會」當槍桿子使的狀況,所以他呼籲全國各縣市議會對自身紀律委員會設置辦法中,有關停權、或是其他懲處的規定都應拿掉。
時代力量新竹縣議員連郁婷抨擊新竹縣議會要對余筱菁獲裁准的假處分提抗告的決定,高分貝質問「是誰的決定?」、「律師費誰出?」、「有問過縣議會其他政黨的議員嗎?」她罵,真的要抗告,就提案進程序委員會後入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