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兼任宮廟代表人 彰化田中鎮長被彈劾
2020/06/17 21:4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彰化縣田中鎮長洪麗娜,自2018年12月25日就任後,同時兼任所轄乾德宮代表人職務,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未經許可不得兼職的相關規定,監察院今天召開彈劾審查會,並以10比0的票數,一致通過監委方萬富、陳小紅的提案,彈劾洪麗娜。
方萬富表示,洪麗娜為民選鎮長,卻以「乾德宮代表人」名義,分別於2019年5月1日、6月13日行文彰化縣田中鎮公所及彰化縣政府,另於同年5月1日及同年月23日再以「乾德宮代表人」名義,向彰化地院提出民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暨緊急處分聲請狀及民事起訴狀,且乾德宮收取香油錢後,掣發的收據也有「管理人洪麗娜」具名。
因此,監委認定,洪麗娜確有行使「乾德宮代表人」職權的事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的規定。
方萬富說,洪麗娜雖自2018年12月25日才就職,但彰縣府已於其就職後,即告知鎮長不得兼任所轄寺廟負責人的規定,洪麗娜並非完全不知相關規定。而後,彰縣府也於2019年9月11日函復田中鎮公所,敘明備查乾德宮的寺廟負責人是蔡姓負責人,未許可洪麗娜兼任該職務,洪員於監察院詢問時,也坦承有兼任乾德宮代表人。
方萬富、陳小紅指出,洪麗娜經彰縣府告知,明知身為田中鎮長不得兼任乾德宮代表人,仍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9月11日期間,有兼任職務上具有監督關係的乾德宮代表人職務,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經監院審查通過彈劾,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