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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媒《海峽衛視》違法在台採訪、連線 陸委會:依法查處

中國官媒《海峽衛視》並未獲核准來台駐點採訪,卻聘用多名台灣人擔任駐台記者,「今日海峽」節目還用攝影棚設「台北演播室」,陸委會將洽請主管機關文化部查明後,依法處理。(資料照)

中國官媒《海峽衛視》並未獲核准來台駐點採訪,卻聘用多名台灣人擔任駐台記者,「今日海峽」節目還用攝影棚設「台北演播室」,陸委會將洽請主管機關文化部查明後,依法處理。(資料照)

2020/05/02 17:46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官媒《海峽衛視》並未獲核准來台駐點採訪,卻在台灣聘用多名台灣人擔任駐台記者,其招牌的「今日海峽」的節目,竟租用攝影棚設有「台北演播室」。對此,陸委會表示,將洽請主管機關文化部查明後,依法處理。

陸委會表示,「海峽衛視」為陸方官媒,隸屬「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該集團為中共福建省委批准設立的事業單位。中國大陸新聞人員來台採訪,應遵守「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規定。

陸委會指出,關於媒體報導有國人擔任陸媒「駐台記者」,政府已依據個案情況,檢視其是否屬於公告禁止任職的黨政組織範圍、職務屬性、實質擔任或從事該職務工作內容等要件,查明具體個案有無違反兩岸條例或其他相關法規後,依法處理。

陸委會說,關於陸媒在台租(借)用攝影棚,錄製節目,邀請台灣人士進行兩岸時政評論,倘涉及有我方媒體或相關人士配合陸方共同合作製播具有政治性內容的節目,或呼應中共對台統戰作為,恐有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合作行為規範。另依電信法第8條第2項及第22條等規定,主管機關對於電信內容涉及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等情形,得停止其使用,或拒絕、停止其傳遞。

陸委會強調,台灣是民主自由社會,政府向來尊重新聞自由並致力維護兩岸新聞正常交流。惟社會公眾人物接受陸媒採訪,發表對兩岸時政相關言論時,應注意社會觀感,以及相關法律規範,不宜散布不實資訊、扭曲事實,混淆國人視聽,製造社會對立,淪為中共對台統戰宣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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