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關說挨記警告、吃考丙 前檢察長彭坤業不服將救濟
2020/05/01 17:1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彭坤業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期間,接獲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轉知陳情,指示檢察官陳嘉義與張姓被告續行認罪協商,被控關說,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1日做出警告及職務評定「未達良好(考績丙)」決議,彭坤業得知後表示不服氣,將尋求管道救濟。
彭坤業指出,陳嘉義啟動認罪協商,事後卻反悔,違反程序規定,他只是依法要求走完協商流程,並未下達一定要達成協商的指令,卻被認定有違失,令他難以接受。
彭坤業質疑,外界反應檢察官失職檢察長不能聽, 檢察長聽到檢察官失職不能管 ,難道這就是檢審會要求檢察長應作的事嗎? 如果這樣放任檢察官的失職, 難道檢察長沒有責任嗎?檢審委員這種看法,難怪司法改革無法成功。
彭坤業強調,不服檢審委員的懲處及考績決議,待收到正式的書面信函後再提起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