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台北特約記者 陸委會查有無違法
向來對台灣不友善的中國官媒《環球時報》,也聘有台灣人擔任駐台北特約記者,陸委會表示,有檢舉就會查辦,會先確認記者國籍,相關主管機關也將進行行政調查。(擷取自環球網)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陸委會認定中國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開罰,不過,有媒體報導,向來對台灣不友善的中國官媒《環球時報》,也聘有台灣人擔任駐台北特約記者,對此,陸委會表示,有檢舉就會查辦,會先確認這名記者的國籍,而相關主管機關也將做行政調查。
美國總統川普18日在推特上,轉貼美國政治評論家Charlie Kirk推文,推文擷取中媒記者張經義日前在美國白宮記者會上詢問川普的影片內容表示,「該『記者』對總統說謊,表示自己來自台灣,但其實他隸屬於中共黨媒宣傳的一部份」。川普轉貼推文後說,「現在就把他踢掉!」(Cut him off now!)
官員強調,台灣人在中國黨官媒擔任政治記者,「絕無僅有」,相關的法律不是針對個案,而是一體適用。根據「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台灣人不得擔任公告禁止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規定依法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環球時報》的台灣特約記者,陸委會表示,如確實有任職的情形或為其成員,將會同主管機關依法查處,而職稱、聘期長短或方式並不影響對於認定擔任職務的判斷。
媒體也點名知名財經網紅胡采蘋2009年就任職於由中共紅三代辦的「財經」雜誌。媒體人尹乃菁也曾以台灣時事評論員身分,在中國中央電視台中文國際頻道《海峽兩岸》點評台灣大事,資深媒體人黃智賢還在中國開新節目「黃智賢聊」。湖南衛視也有不少台灣人任職。
對此,陸委會表示,屬於組織的一部分或為其一員就違反規定。而台灣人參加陸方官媒頻道的節目,與擔任官媒的職務,二者性質不同。台灣人擔任節目主持人或評審,一般是個別節目商演性質活動的身分稱謂,既非為官媒員工,也無官媒職務身分,沒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