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批:最高行法官荒謬見解「讓中影有脫產之虞」
針對最高行政法院裁定中影財產凍結案停止執行,黨產會今日批評,最高行裁定停止執行,讓中影有脫產之虞,恐導致未來返還國家的財產有所減損滅失,令人難以理解及苟同。圖為中影位於西門町新世界大樓的不動產。(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認定中影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影不服提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准,原處分停止執行;事後,黨產會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昨日駁回抗告,全案確定。對此,黨產會今日批評,最高行裁定停止執行,讓中影有脫產之虞,恐導致未來返還國家的財產有所減損滅失,令人難以理解。
黨產會說明,中影公司還是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所認定之行政處分仍有效,只是本訴部分待審理確定,而凍結中影財產的保全程序被停止執行。
黨產會委員提醒,因最高行政法院駁回黨產會抗告,認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荒謬見解,現在中影公司118億元財產已不須經黨產會同意就能動用,可以任意自行處分,後遺症是未來要收歸國有的財產,中影可先動用了。
「最高行裁定令人難以理解!」委員質疑,2018年10月黨產會認定中影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後,中影提起行政訴訟,至去年3月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仍有部分事實未經調查,應由兩造提出更具體的數據資料,經攻防辯論後方能釐清事實,故發回更審。
委員痛批,結果北高行沒有開庭,也未要求黨產會及中影公司補充數據資料,今年一月就逕行發聲明裁定「停止執行」,聲稱原處分將使中影有難於回復的急迫損害,在本訴確定前應停止執行。
「同一庭法官前後有兩種不同見解,這什麼法官!」委員批評,黨產會今年提出抗告後,最高行法官認同北高行的見解,更離譜的是最高行還是同一庭法官,該法官去年認為未釐清事實,所以發回更審,今年北高行未開庭、沒調查更多資料證據,就裁定停止執行,而最高行法官卻也認同。
黨產會委員表示,自從國民黨將黨營事業中影賣給郭台強後,每年藉由西門町新世界大樓等不動產,固定有龐大租金收入,被認定附隨組織後,中影公司營運狀況皆良好,今年中影年終獎金也比去年多,怎會有行政法院所云私人財產權受到威脅?
據透露,中影公司在台灣銀行有40億元貸款,台銀為留住客戶甚至提出更優惠年利率給中影,將年息1.5%調降至1.25%,降低0.25%,中影一年光利息就可省1千萬元,怎麼會營運困難?
他強調,中影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目前調查不當取得財產的作業不會中斷,待調查結果確定後,黨產會未來還是可以祭出處分,將不當黨產收歸國有,若中影在這段時間出現大量脫產,導致要移轉國有財產減損,行政法院法官要負最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