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聲請停止追徵7.8億 法院裁准
黨產會認定「大孝大樓」為不當黨產,追徵國民黨7.8億餘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認定「大孝大樓」為不當黨產,追徵國民黨7.8億餘元,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並無不能回復情形,故聲請停止部分應予駁回,但追徵價額頗鉅,將導致國民黨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情事,且對公益尚無重大影響,故予駁回,仍可抗告。
北高行稍早發布新聞稿指出,原處分若經本案訴訟屬於違法而判決撤銷確定,該確認效力隨即消滅,並無不能回復的情形,故否准聲請停止執行。
但關於原處分追繳價額達7.8億餘元,金額頗鉅,黨產會得據此執行名義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國民黨遭變價處分的財產將無從或難於回復,僅能於日後以金錢予以賠償;又日後若進行金錢賠償程序時,國家將負擔過重的金錢支出、社會資源無謂的耗費。
合議庭也說,原處分已認定國民黨不當取得忠孝大樓,但因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僅能追徵國民黨的其他財產,但考量國民黨除了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的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者外,均被推定為不當黨產,國民黨除非經黨產會同意,依法不得自由處分。
故被追徵的其他財產,除合法黨產外,均發生限制處分效力,足以確保黨產會日後於本案勝訴後追徵國民黨財產,同時權衡公益、私益,原處分追徵價額對公益影響有限,但就私益而言,將使國民黨受到無法存續的危險,因此基於對公益尚無重大影響,准許停止追徵7.8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