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射雄三釀大禍 2軍士官將停役入監
海軍金江艦3年前誤射雄三飛彈,造成漁船「翔利昇號(圖)」船長黃文忠死亡及3名船員受傷。(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海軍金江艦3年前誤射雄三飛彈,造成漁船「翔利昇號」船長黃文忠死亡及3名船員受傷,最高法院今依過失致死罪將射控士官長陳銘修、中士高嘉駿及中尉許博為分別判處1年7月、1年4月及1年徒刑確定。對此,海軍司令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
據悉,高嘉駿在案發之後已經退伍,而陳銘修、許博為仍為現役軍人。海軍官員表示,由於本案已經判決確定,依規定軍方將會在其入監服刑前辦理停役。
判決書指出,海軍金江艦在2016年7月1日實施「海軍艦艇及監偵、飛彈部隊甲操測考」時,許博為明知測考只需2支火線安全接頭,卻交給陳銘修4支,而陳銘修也指示下屬將4支火線安全接頭全數連接雄三飛彈,事後陳擅自離開戰情室,任由高嘉駿練習飛彈發射操作程序,而高又未注意第3號及第4號雄三飛彈顯示為「實彈」,才會導致飛彈擊中在澎湖海域的「翔利昇號」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