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貿易法 中國製品來台洗產地可重罰300萬元
因應美中貿易戰,中國產品藉由轉運來台灣「洗產地」,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通過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為立法院蘇嘉全敲槌三讀通過。(資料照)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因應美中貿易戰,中國產品藉由轉運來台灣「洗產地」,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通過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不肖廠商標示不實產地,罰鍰上限由新台幣30萬元大幅提高到300萬元。
為鼓勵人民協助政府檢舉違法,三讀條文也增訂「吹哨條款」,增列民眾檢舉產地不實的獎勵規定,盼藉由重罰嚇阻及民眾參與,加強遏止廠商不法行為。
經濟部表示,美國依其301條款對中國大陸產品課徵額外關稅,不肖業者將中國大陸產品運至台灣,並以「台灣製造」之名再輸往美國,規避美對中課徵的額外關稅,影響貿易秩序及台灣產品在國外的商譽,因此修正貿易法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