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府推景觀自治條例 議會要求明天專案報告後再審
基隆市政府訂定「基隆市景觀自治條例草案」,但多數議員認為範圍太大、空白權限太多,要市府專案報告後再審。(基隆市政府提供)
〔記者林欣漢/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訂定「基隆市景觀自治條例草案」,重點地區的景觀若不配合市政規劃與發展就有法可罰,今年是第二年闖關,但多數議員認為範圍太大、空白權限太多,主張退回,明天(2日)向議會專案報告後再審。
基隆市長林右昌表示,會推動景觀自治條例,是因為3年前在西岸碼頭舉辦基隆產業博覽會,當時請區長一棟、一棟去拜託住戶做好溝通,請大家把外牆洗一洗,但住戶大多不願意,他感嘆說,「基隆不是林右昌的,是37萬市民大家的!」這個城市需要大家一起來照顧,法案通過後就能開放公民參與,讓市中心區、重點景觀地區的景觀,更有次序、更整齊、更美觀地逐步改善。
不過,國民黨市議員呂美玲、鄭愷玲、秦鉦等人說,該自治條例範圍太大、空白權限多、不確定法律概念也多,管制範圍太多太廣,影響人民權益,內容模糊,審議程序疊床架屋,要市府先行退回,研擬更嚴謹再送議會審查。
無黨籍市議員王醒之也說,公民參與的想法非常好,但如果民眾形成方向與都市審議委員會相違背,市府要站哪一邊,希望市府能夠完整說明再逐條審查。
基隆營造業者認為,法令的訂定宜考量民眾權益及感受,執法者的能力及人力,避免陳義過高、虎頭蛇尾,建議以限縮範圍及試辦的方式來執行,例如環港地區、正濱漁港周邊景觀等,待推動方式穩定且可行後,再擴及全市其他區域。
基隆市政府訂定「基隆市景觀自治條例草案」,重點地區的景觀若不配合市政規劃與發展就有法可罰,今年是第二年闖關。(基隆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