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新竹體操老師涉猥褻5童達11次 某大學宿舍交誼廳拍私密照
新竹一名林姓體操教師涉嫌對營隊5名孩童強制猥褻達11次,新竹地檢署提起公訴今天移請法院審理。(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某營隊代號「魟魚老師」的林姓體操男子,涉嫌從去年到今年寒暑假期間,利用照護、帶領未滿14歲兒童進行遊戲及趁住宿時,對5名孩童撫摸大腿和身體多處,或以手指戳生殖器、將生殖器磨蹭臀、腿至射精等強制猥褻行為達11次,並持手機拍攝兒童裸露的性影像照片,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認林男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嫌等,依法提起公訴,今(1日)移請法院審理。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察官林奕彣指揮新竹縣警察局婦幼隊偵辦新竹某營隊體操教師林男(代號魟魚老師)猥褻案,林男在新竹縣某假日學校營隊擔任帶隊老師,從去年到今年寒暑假期間,負責照護、帶領兒童進行遊戲及住宿兒童保護之責,明知5名孩童均未滿14歲,竟分別基於強制猥褻之故意,利用兒童矇懂無知及對其信任感、友好感與學校舉辦寒暑假夏令營前往帶隊的機會,違反幼童意願,分別對5童撫摸大腿、小腿、肚子、背部或以手指戳肛門、將生殖器磨蹭臀部、大腿至射精等強制猥褻行為,合計共11次。
此外,林男在去年12月間某日,在新竹市某大學宿舍交誼廳,利用教授體操正分腿動作,趁某兒童趴於地墊上、雙腿劈開之際,動手撥開兒童連身體操服臀部布料,露出兒童肛門後,持手機連續拍攝該兒童裸露臀部及肛門的影像照片11張以及兒童全身照片,並儲存手機內。
檢警發動搜索,共查扣林男手機3支、平板1台、筆電1台等物。隨即送交數位鑑識,經檢視未發現被告有將本案幼童相關性影像外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