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李佳芬稱「小學教性高潮」 黃帝穎:邏輯有問題
李佳芬(見圖)批評國小3年級教「肛交」、6年級教「性高潮」,卻被網友發現涉嫌公然造謠,律師皇帝穎也認為欠缺法治教育。(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的夫人李佳芬今天當眾痛批現在國小3年級教「肛交」、6年級教「性高潮」,違反《民法》規定14歲以下不能有任何性行為,此話除了被網友抓包「造謠」,律師黃帝穎也駁斥,《民法》根本沒有這種規定。
李佳芬今(11)日在台北開設「佳芬講堂」,痛批現在的校園教育教了一些課網沒有的東西,包括小學3年級就教「肛交」,小六就教「性高潮」,讓很多媽媽很擔心,認為學校不應該在小學就教這麼前衛先進的知識,也違反《民法》規定14歲以下不能有任何性行為。
網友發現,過去「安定力量聯盟主席」孫繼正也曾公然抨擊國中小教育階段不實施 「同志教育」,並向人民說明「性平教育」不適齡的地方包括「男男性行為」與「多人性行為」等不當內容;教育部對此曾公布教材,佐證孫繼正的言論純屬造謠,並告上法院。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黃帝穎聽聞李佳芬對於《民法》的見解後,直呼「她欠缺法治教育」,其實《民法》並無規範性行為年紀,《刑法》才有相關罰則,若按李佳芬的邏輯,《民法》規定年滿20歲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那是否孩子等到20歲再來學習就好?他抨擊李佳芬的想法「非常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