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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治安防槍枝泛濫 蘇揆裁示下週提槍砲彈藥條例修法提高罰鍰

行政院長蘇貞昌。(資料照)

行政院長蘇貞昌。(資料照)

2019/09/26 17:33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防止非法槍枝泛濫,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主持院會時裁示,目前持有制式槍與改造槍的刑度不一,將請相關部會於下週行政院會提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透過提高罰緩方式進行源頭管理;內容大致是修正「模擬槍」定義,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範圍並納管;加強罰則,將販售、製造罰鍰從50萬元大幅提升到150萬元,另對製造、運輸、買賣或交易,由過去的「報備制」改為「許可制」。

蘇揆表示,目前持有制式槍與改造槍的刑度不一,由於製造「模擬槍」與「操作槍」規避法律規定,請相關部會於下週行政院會提送修正法案,內政部則將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提高罰緩方式進行源頭管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主要修法要點:第一,為源頭管理,即院長在院會裁示,非法槍枝攸關人命,必須予以防治,不能討價還價。

蘇揆說,感謝台北市政府第二次提案,該案曾於6月27日提出,他對此案極為重視,對第一線警察同仁維護治安,為國人的安居樂業努力要表達感謝之意。

蘇揆指出,此案涉及兩方面問題:其一為製造「模擬槍」與「操作槍」規避法律規定,但卻極易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其二為製造與販賣制式槍的刑責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改造手槍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度不一,若犯法者知道持制式槍與改造槍的刑度差異,即易鑽法律漏洞,因此請相關部會於下週行政院會提送修正法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

他表示,市面上民間所持玩具槍應有所規範,應瞭解廠商生產過程如何鎖定及出口國外,也請經濟部向業者清楚說明,政府將於近期修法後在全國通案規範,會要求廠商配合。國內絕對要有辦法防治,各地方政府警察局及警政署應有相關資料,只要犯罪槍枝來自何處,政府一定要從源頭想盡任何辦法,做好管制。所謂「魔高一丈、道高一尺」,也請政務委員羅秉成儘速整合部會,從源頭落實非法槍枝管制。

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在會中表示,玩具槍改造成具殺傷力非法槍枝的情形氾濫,因此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之前,希望可用行政命令及時管制,亦即依行政程序執行法,建議行政院研擬頒布暫時性命令,以即時強制方式,限制業者販售容易被改造、形成具殺傷力的操作槍,發揮即時管制效果,避免改造槍枝持續危害城市安全。

政務委員羅秉成回應指出,因具打擊底火才稱模擬槍,目前操作槍業者為規避,刻意製造沒有打擊底火的槍枝,不落入模擬槍的定義範圍內,因此是否可用行政命令方式擴張解釋恐有疑慮,因「具打擊底火」是法律規定,沒有辦法擴張解釋納入,一定要修法。

台北市府所提,行政命令不可牴觸法律,也沒有權利擴張解釋。另行政程序執行法係針對個案有急迫性的執行行為才能適用,此案因非個案,而是通案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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