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市前議長曾麗燕涉貪爆案外案!與助理共13人另涉偽證送辦
2024/03/16 05:45
首次上稿 3-15 22:02
更新時間 3-16 05:4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議會國民黨籍前議長、現任議員曾麗燕涉嫌侵占助理費等1330萬,被依貪瀆罪判刑12年,法官並認為她和胞妹曾麗鴻、助理等共13人另涉嫌偽證罪,依職權向檢方告發偵辦,並分案偵辦中,相當罕見。
據了解,2010年至2015年4月間,被告曹雪禎擔任曾麗燕助理,負責服務處等文書工作,離開後由被告曾麗鴻接手她的服務處工作,協助請領公費助理補助款等費用。
曾麗燕涉嫌指示曾女等2人,涉嫌利用「虛報人頭」、「低薪高報」等方式,自2010年起至2021年3月止,10年間共詐領1330萬元助理等費用,被高雄地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3罪,合併重判12年,褫奪公權6年。
至於同案10名助理被告,則被檢方依偽造文書起訴,由於坦承犯行,法官從輕量處3月至7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及宣告緩刑。
曾麗燕不服判決,向高雄高分院提起上訴,合議庭法官閱覽判決書後,赫然發現曾麗燕、曾麗鴻姊妹和吳姓、楊姓、陳姓、黃姓、李姓、王姓等11名助理,在地院開庭應訊時,以證人身分作證時,涉嫌陳述不實證詞,被法官依職權告發移送,現由高雄地檢署分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