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臉書社團PO「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吸毒」 男子誹謗罪起訴

林男在「我是頭份人」臉書社團PO文指,「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吸毒」,並附上判決書的網路連結,被陳光軒擷圖提告。(圖由陳光軒提供)

林男在「我是頭份人」臉書社團PO文指,「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吸毒」,並附上判決書的網路連結,被陳光軒擷圖提告。(圖由陳光軒提供)

2019/08/28 22:23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林姓男子因對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不滿,在新竹地方法院一起毒品判決書中,發現記載「陳光軒」吸毒,他見獵欣喜,未加以求證,就在「我是頭份人」臉書社團PO文指出,「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吸毒」,並附上判決書的網路連結,讓社團內9萬名成員都得以看見,被苗栗地檢察署依誹謗罪嫌起訴。

陳光軒表示,他不認識林男,但據了解林男是挺國民黨的「韓粉」,不喜歡民進黨;他認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政治立場,他都予以尊重,若他於議員職務上有不妥之處,都歡迎指教。

陳光軒指出,但像林男只因為在法院的一起毒品判決書中,記載有「陳光軒」吸毒,也不去查證清楚,就逕自PO在擁有9萬成員的「我是頭份人」裡頭,且以「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吸毒」為標題,嚴重詆毀他的名譽。

「我沒有吸毒!」陳光軒強調,判決書記載的陳光軒,僅是與他同名同姓,因此,為了捍衛自身名譽,他擷圖對林男提出告訴。

檢警調查,林男於今年5月19日,在新竹市某處連上網路後,在多數特定人可得共見可聞之「我是頭份人」臉書社團,發表含有刑事判決查詢連結及「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吸毒」之文字訊息。

檢方查閱林男所PO的刑事判決查詢連結,為新竹地院103年審訴字第549號刑事判決,案由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內文記載有該案被告「無償轉讓微量(未達淨重20公克以上)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予陳光軒1次,陳光軒取得後乃將之摻入香菸內點燃施用。」

檢方認為,判決內雖有述及「陳光軒」,但並無隻字片語提及該「陳光軒」即為縣議員陳光軒,林男也無證據證明,但林男的行為已構成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依誹謗罪嫌將他起訴。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強調,他沒有吸毒,判決書記載的陳光軒,僅是同名同姓。(資料照,記者彭健禮攝)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強調,他沒有吸毒,判決書記載的陳光軒,僅是同名同姓。(資料照,記者彭健禮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