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鐵路勇警遭刺殉職 立委擬提案拉高妨害公務罪刑責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資料照)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資料照)

2019/07/28 10:55

〔記者謝君臨、黃欣柏/台北報導〕鐵路勇警李承翰為保護列車乘客不幸遭刺殉職,引發各界對警察執勤安危的廣泛討論,為減少妨害公務案件發生、降低員警執勤危險,無黨籍立法委員趙正宇擬於下個立法院會期提案修法,增訂妨害公務罪刑責的「樓地板」為6個月以上,讓妨害公務者必須入監服刑,並將罰金從現行300元大幅提高為10萬元。

趙正宇提案指出,公務人員肩負行使國家公權力的重要工作,近來卻屢傳公務人員執勤時遭民眾蓄意攻擊,造成裝備毀損,甚至人員傷亡悲劇,例如今年7月鐵路警察遭乘客持刀攻擊致死、去年6月員警遭民眾攻擊導致腦震盪等,已嚴重打擊公務人員執勤士氣。

根據法務部統計,近3年涉妨害公務罪而遭判刑確定者共6035件,其中判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必須入監服刑者僅63件,比率不到2%;換言之,在現行司法實務上,絕大多數妨害公務案件只需「罰錢」了事,難以嚇阻此類案件發生。

為提高嚇阻力,趙正宇擬於下會期提案修法,將現行3年以下的妨害公務刑責,調整為6個月以上、3年以下,並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藉此保障公務員執勤安全。

趙正宇解釋,由於目前妨害公務的法定刑度只有「天花板」而沒有「樓地板」,實務上法官多半會判處行為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可易科罰金的範圍,因此他希望修法設置「樓地板」,讓妨害公務行為無法再易科罰金,行為人全都必須入監服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