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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調掌握韓國瑜在她家過夜畫面? 台北地檢署駁斥

    針對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媒體爆料,指「檢調掌握韓國瑜多年前在一位女士家過夜的錄影畫面」,引發檢調被質疑「國家公權力當打手」;對此,偵辦韓國瑜菜蟲等案的台北地檢署,今晚發新聞稿澄清,強調相關案件卷內並無過夜等錄影畫面,也絕無「國家公權力當打手」等情事。(記者錢利忠攝)

    針對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媒體爆料,指「檢調掌握韓國瑜多年前在一位女士家過夜的錄影畫面」,引發檢調被質疑「國家公權力當打手」;對此,偵辦韓國瑜菜蟲等案的台北地檢署,今晚發新聞稿澄清,強調相關案件卷內並無過夜等錄影畫面,也絕無「國家公權力當打手」等情事。(記者錢利忠攝)

    2019/05/27 23:4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針對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媒體爆料,指「檢調掌握韓國瑜多年前在一位女士家過夜的錄影畫面」,引發檢調被質疑「國家公權力當打手」;對此,曾偵辦韓國瑜菜蟲等案的台北地檢署今晚發新聞稿澄清,強調相關案件卷內並無過夜等錄影畫面,也絕無「國家公權力當打手」等情事。

    以下為北檢新聞稿全文:

    針對媒體今(27)日報導,因吳姓媒體人爆料「檢調掌握韓○○多年前在一位『王小姐』家過夜的錄影畫面」,引發「國家公權力當打手」之質疑,本署澄清如次:

    一、本署卷內並「無」吳姓媒體人所指之錄影畫面

    經查,本署相關案件卷內並無所謂「韓○○多年前在一位『王小姐』家過夜的錄影畫面」,吳姓媒體人爆料之消息與本署無涉。

    二、本署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吳姓媒體人所述與本署無關

    本署偵辦任何案件,一向嚴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之規定,絕無「國家公權力當打手」之情事,請外界勿作無謂之揣測,斵傷司法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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